因审判工作需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审判辅助(执行助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审判辅助人员(执行助理)10名,限男性。
二、工作岗位
在法院执行局从事审判辅助(执行助理)工作及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自愿从事法院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四)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传染性疾病;
(五)能够胜任岗位要求,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
(六)本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或被开除公职的记录;
(七)本人没有不适合从事法院工作的其他问题;
(八)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九)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8年9月8日后出生),户籍为徐州市区户口。
四、招考方式
此次审判辅助报考人员按照本公告规定报名后,统一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等相关招考环节。
五、报名办法
1.本次审判辅助人员招聘由泉山区人民法院政治处组织报名进行。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10日至9月15日,报考考生可在泉山区法院网站下载报名表,填写后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2张1寸照片和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一并递交或寄交泉山区法院政治处。
2.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申报。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六、用工方式
本次面向社会招录审判辅助人员属聘用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七、招聘程序
(一)笔试。
(二)面试。
(三)体检政审。
八、待遇说明
1、基本工资不低于1500元(不含个人缴纳五险),每季度根据业绩另有考核奖,工资标准根据徐州市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及工作年限相应调整。
2、缴纳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五项社会保险。
3、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九、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83637772、83637892
联系人:李彩虹、吴慧
报名表下载地址:http://pan.baidu.com/s/1i37Sb5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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